西城区少先队组织建设规范化意见
(草案第二稿)讨论稿
西城区少先队组织在全区基础教育当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同时为各小学及初中低年级的德育工作做出了必不可少的突出贡献。少先队组织规范化是少先队组织教育的基础,是使我区少先队工作向着科学化、制度化、正规化和现代化的重要保证。
少先队组织建设规范化还应必须坚持立足教育、队员自主、岗位到人、责任到位、分工明确、常抓不懈的原则。
一、 少先队组织机构建设规范化
少先队组织机构的建立、健全具有组织教育的意义,能使少先队员形象地体会和理解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是培养队员集体主义精神,锻炼“当家作主”能力,发展个性的重要保证。
1、 少先队的大队、中队、小队。区属所有含初一、二年级的普通中学和小学都要建立少先队大队。中队以教学班为单位建立。小队一般由5至13人组成,应适当考虑兴趣爱好、性格特点、友好程度、住家远近、行政小组、性别比例等诸多因素编队。少先队大、中队委员会由队员代表大会或由全体队员通过不同选举形式民主选举产生。根据需要设置队长、副队长、旗手和学习、文娱、体育、组织、纪律、宣传、生活、外联及维权等委员,明确职责,分工合作,共同做好大、中队工作。大队委员会要有由西区少工委统一规定规格和式样的图章。小队正、副队长由小队全体队员民主选举。大、中、小队干部应正确佩戴符号。大队辅导员应由所在学校党支部(总支)按《西城区少先队辅导员岗位职责》(试行)中规定的条件推荐,由区少工委审核后聘任。中队辅导员应由学校大队委员会聘请,并应着重考虑班主任的因素。大、中队辅导员参加活动或队员集会时,必须佩戴红领巾。
2、 少先队代表大会。少先队代表大会是少先队各级组织的最高权力机构。召开时间一般为:区级2年一次,校级1年一次。大会要有工作报告、民主选举、表彰奖励及大会决议,并建立代表提案制度。并应邀请上级领导及长期关心少先队工作的各界人士出席会议。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大会选出的同级领导和工作机构主持和处理日常工作。
3、 社区少先队组织。社区少先队组织是由团区委和区少工委在全区各个街道工委设立的一般性少先队组织。各学校少先队员应到学校及家庭所在社区街道办事处所设立的社区少先队组织报到。并有组织地参加那里组织的娱乐、健身、公益、环保、学习、科技等各项适合少先队员身心健康发展的活动。
二、 少先队员管理规范化
队员管理是少先队组织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培养和增强队员组织观念的必要手段。做好队员管理工作是建立少先队自转机制、提高少先队活力的基础。
1、 入队。按照队章规定,学生入队要年满7周岁。队的发展工作要坚决贯彻适龄儿童组织起来接受教育的“全童入队”方针。入队前要按照《北京市少先队教育纲要》的规定并结合本协作片和各所学校的特点进行队前教育,没接受队前教育的学生不能入队。入队应在二年级第二学期结束前完成。入队学生要有口头或书面申请。发展新队员要由中队委员会讨论批准,低年级新建队则由高年级友谊中队委员会批准。新队员要填写中队队员登记表,入队时要有庄严的入队仪式。为加强少先队员的组织观念,要在队员中推行由市少工委规定的统一制式队服。
2、 队籍保管。以中队为单位建立队员情况登记表,由大队委员会统一保管。
3、 队员关系转移。少先队员转学或升学都要履行队的关系转移手续。队员转出由所在学校少先队大队委员会开具证明。
4、 奖励和处分。奖励和表扬可以加强少先队员的上进心和荣誉感,更好的实现自我教育。少先队的奖励和表扬要面向全体队员。除市少工委要在每年建队纪念日期间进行“星星火炬奖”、“红领巾奖章”及每双年评选的“十佳”少先队员的表彰外,区少工委每双年也要进行“十佳”少先队员的表彰。
对少先队员的处分要严格按照队章的规定执行。辅导员不得对犯错误的队员、队干部采取摘掉红领巾、队干部标志的做法。
5、 离队。依照队章规定,队员年满14岁应该离队,进入15岁视为超龄。超龄队员离队时,中队委员会要征求队员本人的意见,填好登记表,交大队委员会审查,由大队举行离队仪式。如有超龄队员不愿离队,也可暂留队内;担任队干部的超龄队员,可在任期满后离队。
中学少先队要抓好少先队员的“推优入团”工作,开展好“少年团校”的各项工作。
三、 少先队队伍建设规范化
少先队干部队伍建设和少先队辅导员队伍建设是少先队组织建设的重要环节,是提高少先队工作水平的关键。
(一) 队干部的根本任务是带领全体队员在少先队组织中健康成长,学习做少先队的主人。建立一支活泼、坚强的少先队干部队伍是少先队全面活跃的关键。
1、队干部的选举。队干部必须经少先队员民主选举产生。可采取推荐和自荐等多种形式产生候选人,由少代会代表或全体队员采取多种形式进行投票选举。
2、 队干部的基本能力。少先队各级各类干部,要掌握少先队工作的基本方法,做到会主持大、中、小队会;会发表讲话;会在辅导员指导下开展少先队工作;会组织少先队日常管理活动;会处理少先队员中出现的一般问题;掌握各级队委的职责分工。
3、 队干部的分工。大、中队委员会各委员、小队长、副小队长,要明确分工,各负其责,相互协作。要建立干部工作的汇报、检查、评优及例会制度。各级各类队干部职责,应由大队辅导员根据相关条例规定并执行。
4、 队干部的任期。少先队干部应采用任期轮换制度,任期时间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决定,连任应不超过两届。
5、 队干部培训。队干部应定期参加区少工委和学校组织的培训,接受少先队组织的培养教育和训练。培训的内容要全面、细致,能对小干部日后工作的开展起到指导和帮助的作用。
(二)少先队辅导员是少先队员亲密朋友和指导者,肩负着带领少先队的光荣任务。抓好辅导员队伍建设是少先队工作的关键,也是教育的重要环节。
1、 辅导员的选聘。小学大队辅导员应严格按照副教导主任以上条件选拔、管理和使用,并应享受同等政治和经济待遇;中学大队辅导员的职级与学校团委书记相同,享受同等政治和经济待遇。全区各小学应设专职大队辅导员1人,每周兼课应不超过4课时。同时要选拔一名思想素质好、精通少先队工作业务,具备一定领导管理能力的少先队工作者为总辅导员。并推选少先队工作经验丰富、任职年限相对较长、群众基础较好、有责任心并具备一定领导协调能力的少先队大队辅导员兼任以区域划分的协作片组的组长,指导并带领本区域内各所学校的大队辅导员共同完成少先队日常工作,并及时保持与区少工委的工作沟通与联系,提出合理性建议。
少先队大队辅导员由学校应严格按照《西城区少先队辅导员岗位职责》(试行)中关于大队辅导员选拔条例中规定的条件提出人选,由少工委考核、审批、聘任。调动辅导员工作,需征求少工委意见,履行免聘手续,并做到随缺随补。
2、 辅导员的培训和管理。全区各级组织要逐步将少先队辅导员的岗前培训和在岗培训工作纳入正常师资培训渠道。区少工委应定期对辅导员进行分层、分级培养和培训。第学年培训时间不少于一周。各少先队大队要定期做好中队辅导员的培训工作。
全区各级少先队部门负责辅导员的日常管理,建立健全辅导员工作档案及量化考核制度,辅导员从事少先队的工作量应列入本人在岗工作量,在调整工资、评选先进、评定职称时,都应将辅导员从事少先队工作的时间、能力、实绩作为其考核的重要依据。条件许可的学校可以设立岗位津贴。辅导员节(假)日组织开展少先队活动应按超时工作对待,给予一定补贴和适当调休。
3、 辅导员的表彰和奖励。
优秀辅导员称号分别由全国、市、区(县)三级授予。市级优秀辅导员每双年度评选一次,每次100名,与市级先进教育工作者享受同等的政治荣誉和经济待遇。区级优秀辅导员同为每双年度评选一次,每次不超过100名,并同年评选区“十佳”少先队辅导员。凡获团市委颁发的“五四奖章”、“北京市新长征突击手”称号的辅导员少年干部,按规定享受有关待遇。市少工委每5年对从事少先队工作15年、10年的专职辅导员颁发少先队金、银质奖章。区教委团工作委和教育部门要做好优秀辅导员的推优入党、提干工作。
四、 少先队队务建设规范化
少先队队务建设要突出现代化手段的应用,要有利于培养队员热爱少先队的感情,增强队员的组织观念、集体观念、培养队员的自主精神和多种能力,是少先队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1、 少先队队务建设项目。
少先队大队的建设项目有:队室、鼓号队、红领巾广播站或电视台、队报等,有条件还可建立管乐团、小主人信箱、小画廊、实践基地(包括劳动、科技、文体、环保及各种德育教育基地)等。
少先队中队建设项目有:报(黑板报、生活报等)、岗(中队、学校、社会服务岗位等)。
少先队小队建设项目有:实践活动基地。
2、 经费管理与使用。根据(84)京团联字20号,京财字(1984)第97号、(84)财行字第917号《关于学校少先队活动经费标准和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重申如下:学校少先队活动经费是学校开展少先队活动的专项经费,由区、县教育局按规定拨给学校包干使用,学校单设帐户,决算在“九目”业务费的“校外教育经费节”内列支,学校要按财务制度加强对这笔活动经费的管理。活动经费年度开支计划要经大队委员会讨论通过。年终由少先队大队委员会向队员代表会议报告经费使用情况。
组织活动收取队员费用,必须向队员说明并帐目清楚。
五、 少先队礼仪规范化
少先队的礼仪是向少先队员进行组织教育的重要环节,符合少年儿童心理和思想发展特点,具有鲜明的教育性和巨大的感染力。队的礼仪必须规范,防止随意性。
1、 少先队的标志。红领巾、队长符号、大中小队旗、队徽,由市少工委统一管理,并按少先队章程的规定,正确佩戴、使用和保管。
2、 少先队的礼节。少先队的敬礼五指并拢高举头上,是少先队的最高礼遇。姿式要正确。
3、 少先队的仪式。仪式要严肃、正规,常用仪式有大、中、小队队会仪式、升国旗仪式、少年先锋岗仪式、活动日插旗仪式等。
升国旗方式每周举行一次,逢重大节日、纪念日可增加一次。由大队负责组织实施,升旗手和护旗手由各中队轮换担任,或推选有突出成绩、进步的队员担任。升旗仪式上可安排国旗下的讲话或少先队工作、日常表彰等内容,国旗下的讲话要富有教育意义,以对少先队员进行思想品德教育为主要内容。要建立升旗日志。
少年先锋岗仪式。设立少年先锋岗的目的是使队员体会以“先锋”命名少先队的意义,站先锋岗是少先队员的荣誉。市少年先锋岗设在人民英雄纪念碑。各学校少年先锋岗可选择有代表性、有意义的地点设立。学校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学先锋教育,并选择先锋人物的纪念日举行站岗仪式。
队活动日插旗仪式。这是强化少先队员组织观念的表现形式。每周开展队活动时,在学校门口、教室门口插上队旗。插旗工作由大、中队旗手负责。
外出活动的执旗。大、中、小队举行集体外出活动时,要分别以大、中、小队旗为先导。
4、 少先队大队应建立礼仪训练制度。要保证一定时间的全员训练。
西城区少工委
2002年10月23日
《西城区少先队大队辅导员岗位职责》讨论提纲
一、 大队辅导员的基本任职条件
1、 年龄阶段:35岁以下
2、 任中队辅导员年限: 不少于2年
3、 初始学历:大学专科
4、 任职时应达到的职称:小教二级以上
二、 大队辅导员应具备的条件
1、 政治上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及其教育事业。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2、 热爱少年儿童,热爱少先队工作,愿意献身于少先队事业。
3、 能熟练掌握教育基础理论和少先队工作基本理论、方和技能。
4、 具有热情活泼的性格,有多方面的兴趣爱好,有一定的创造能力、活动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5、 大队辅导员应具备一定少先队理论研究的能力,并能对中队辅导员开展少先队工作理论研究进行指导。
三、 辅导员的职责
1、 辅导大、中队委员会或中队辅导员制定并落实各项少先队工作计划,开展活动和工作。
2、 培养少先队集体、少先队干部和队的积极分子,关心他们的思想、学习和健康。发展他们的兴趣与特长。
3、 了解掌握少年儿童的思想、品德、学习、健康和生活等情况,及明向党、团组织和学校行政反映。
4、 主动向学校、家长、社会各方面宣传少先队的性质、任务和作用,争取广泛的支持和帮助。
5、 大队辅导员要领导好中队辅导员工作,经常了解他们的工作情况,听取他们的意见,帮助他们开展少先队工作。
四、 辅导员应该开展的常规工作(应按时间段划分)
1、 荣誉证、生活簿、光荣簿的使用和填写;
2、 与学校德育整体工作相结合制定少先队工作计划;
3、 板报、橱窗的布置与检查;
4、 开展“教师节”、“十一”“队庆”等主要节日的庆祝活动;
5、 布置本学期红领巾广播站和电视台的工作;
6、 每周的升旗仪式的安排布置;
7、 每学年至少召开一次大队会、安排中队辅导员召开两次中队会,同时进行队会评优;
8、 召开少先队代表大会,进行大队委改选;
9、 定报、定刊、读报、用报,整理少先队档案;
10、 进行主题教育活动;
11、 “手拉手地球村”活动;
12、 完善大、中队小家务建设;
13、 评优、表彰工作;
14、 总结本年度理论科研工作,上交论文,布置下年度理论研究工作;
15、 中队辅导员的例会及学生小干部的例会;
16、 鼓乐或管乐队的训练;
17、 队前教育及入队工作;
18、 总结学期、假期布置的工作;
19、 及时上报活动信息。